這兩天查了很多資訊
就在要發心得的時候看到了下面這篇新生報的社論
把我想講的東西都表達的很清楚了
歡迎點進去觀賞
補充一點東西
關於庫賈氏病
可以看衛生署疾管局的網頁說明 , 很清楚
另外政府高官對於有風險部位的進口一直改變說法
所以我去找到了台美牛肉議定書
就在衛生署下面這個網頁的最底下一項: 雙邊諮商-台美牛肉議定書
點進去就可以看到完整的PDF檔
http://food.doh.gov.tw/foodnew/focus/bull.aspx
大家要知道一件事
不管嘴巴上說的多好聽
兩國的交易就是照著白紙黑字下去進行的
不過本人英文太破
只能感受到其中有兩三點很重要不過我又無法確實說多重要
請先閱讀 : 定義(Definitions) 第一條的第一點跟第九點
第一點是說明會進口的牛肉及牛肉產品部位
第九點是說明有特定風險的部位
(有特定風險的部位不會進口)
接著請看有部分媒體注意到的第18條
30個月齡以下的 牛腦, 牛眼 , 牛頭骨 , 牛脊髓 , 不算是特定風險部位
只要進口商沒下單而在進口檢驗時被發現,
得以退回給廠商 ( MAY return the relevant box or boxes to its owner )
如果有去關心狂牛症的牛隻危險部位就會知道
牛腦跟牛眼是最最危險的部位
頭骨脊髓也是相當危險
所以政府高官(高至總統)在發言時都強調這些危險部位是不進口的
(忘了在哪篇新聞看到總統澄清反對者的指控說脊髓我們才沒進口咧)
然而這個台美牛肉議定書卻是存在著莫大的漏洞
30個月齡以上牛肉的特定風險部位其實是有限的(很多內臟部位被排除在特定風險部位)
不過牛眼之類的倒是有清楚列出
可是30個月齡以下牛隻肉品的眼睛脊髓腦部頭骨
以這個議定書來說
是沒被禁止輸入的
只有在進口商沒下單且被發現進口的情況下
得以被退回
是說
哪個進口貨品沒下單可以進口的??
而被發現也只是說可以選擇被退回或是
其他處理方式沒列出來(所以讓他通關也是選擇之一)
再更白話的說
只要進口商有下單 , 進口30月齡以下牛眼牛腦是合法的
這才是非常的嚴重
白紙黑字的貿易協定
政府高官再粉飾天下也無法改變此一事實
---------
我同意狂牛病目前發病率低於車禍死亡率
不過讓非疫區的台灣風險提高
讓美國人當垃圾但是台灣人會吃的內臟進來
也放任低於30月齡的超高風險部位流竄
政府有換到什麼實質的台灣利益嗎????
至少韓國有換到明確的經濟利益啊
台灣呢??
這是我們優秀的談判團隊嗎??
真讓人無法想像未來各式各樣大大小小的國際談判
台灣的利益會被踐踏到什麼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