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趕了兩攤喜宴
雖然失血但是很替新人感到幸福
整個人也感染到新娘子喜氣的回到家裡
晃一下天天報到的批踢踢八卦版
(這大概是全台灣記者密度最集中的新聞來源 , 不過要仔細分辨消息就是了 )
如果不是我很無聊的晃到兩天前的新聞
我就不會知道這個根本消失在阿扁跟新流感跟母親節這些強迫消費性新聞之中的嚴重新聞
(有在報紙或是電視台看到這則新聞的請舉手)
很驚悚的標題
中國公安明年進駐台灣
我一定要確認這是小白來亂的還是真的有這個東西
首先給大家看一下中天新聞台的新聞片段:
兩岸連手逮要犯 大陸公安明年初駐台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s3G0uuqs5Y
接下來是聯合新聞網引用中央社的新聞稿內容:
大陸公安駐台? 刑事局 : 未定案將努力
" 刑事局長黃茂穗今天表示,還未接獲通報;刑事局偵查科長邱念興說,這是媒體推測,目前還未定案,但將朝這個目標努力。 "
我們再來看一下中國那邊的反應
下面是標題最中性的中新網的報導
大陸公安明年初駐台? 台灣官員稱未定案將努力
用中國雅虎隨便搜一下
標題很多類似底下的 "台灣當局稱將努力推動大陸公安明年進駐台灣 "
下面這篇新聞請大家點進去看一下內容 :
台當局稱將努力推動大陸公安明年進駐台灣
裡面有提到4月26日海基海協在南京簽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這句話幾乎中國的媒體都會提到, 而台灣的媒體通通沒提到.
然後請大家務必要看第二頁的接續報導.
文中提到這個協議的打擊犯罪的範圍有哪些.
基本上台灣的媒體最多最多只會看到什麼綁架走私偷渡啊
看是請看到此新聞稿最後面那一句 : 其他犯罪
其他犯罪!!!!!!!!!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裡面
除了偷渡綁架那些重大惑特殊犯罪, 還包括了, 其他犯罪.
這是兩岸互惠的條約
當然台灣也可以派員過去中國打擊犯罪
這方面的重大進展實在是普天同慶令人欣慰
但是
中國公安可以來台打擊"其他犯罪"
這個其他在法律上的解釋我不清楚
不過在教育部線上字典的解釋是: <除此之外 , 別的>
更糟糕的是
我們不清楚這個條款的"其他犯罪"是依照中華民國的法律
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來定罪??
別的不說
你一個國家居然讓別國的警察進駐然後執行公權力
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是這樣做的?
除了殖民地, 我找不到其他地方耶~~~
明年看到公安在桃園機場盯人 , 到你家抓人 , 民眾上街抗議的時候取代黑衣人幫忙 "維持秩序" 也沒什麼了不起了 因為公安可以在台灣取締 "其他犯罪" ( 看來今年我要好好的來罵一罵中國跟馬政府 因為明年亂罵的話不知道會不會犯了內亂外患罪 可能會被公安抓去塔里木沙漠墾荒唷~~)
這個問題非常嚴肅
而我也非常火
沒辦法來一篇搞笑的就把這件事報告完畢
我會持續關注
也請有同感的人幫忙傳遞出這個訊息給更多人知道
上次陳雲林就來簽了三通條款
這次工作忙沒仔細看新聞
就去簽了喪權辱國條款
人家選在南京跟你簽辱國條款就是在跟你宣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正當性
派個不代表中華民國的海基會去中華民國的首都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簽喪權辱國條約
真是好樣的